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主要任务。
(1)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 《商标法》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, 申请手续是否齐备, 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。
发现申请手续不齐备、 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, 商标注册部门不予受理,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发现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, 但是需要补正的, 商标注册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注册部门的, 保留申请B期。期满未补正的或者未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, 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(2)审查申请人缴纳有关费用的金额和期限是否符合 《商标法》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。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费用的, 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(3)异议、 评审、 续展等相关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交。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的, 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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